您好,欢迎来到 b2b网站大全_网址大全_最新外贸电子商务免费信息平台-b2b网航
当前位置:b2b网航 » b2b商业资讯 » 新闻头条 » 文章详细 订阅RssFeed

什么情况?男子被关8年无罪释放后精神抚慰金5000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投稿 浏览:332次 时间:2020-07-21

【男子被关8年无罪 精神抚慰金5000】原标题:男子从死刑到无罪被羁押3076天,不服精神抚慰金仅五千

因卷入一起贩毒案,江西抚州男子黄志坚先后被判死刑、死缓,最终获改判无罪,总共被羁押3076天。

黄志坚的无罪判决书显示,江西高院审理后认为,黄志坚在送看守所收押前身上确实有伤,在案证据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对黄志坚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对其有罪供述依法予以排除,且其他证据之间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2019年12月31日,江西高院终审判决黄志坚无罪。

此后,黄志坚提起国家赔偿申请。2020年6月22日,南昌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赔偿黄志坚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106660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驳回黄志坚关于涉案车辆的国家赔偿申请。

男子无罪被羁押3076天 不服抚慰金仅五千

南昌中院决定赔偿被羁押3076天的黄志坚精神抚慰金5000元

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标准系依照上年度城镇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黄志坚对此无异议。而他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00万元,与南昌中院作出的赔偿决定相差悬殊。此外,他对涉案车辆的赔偿请求未被支持亦不服。7月16日,黄志坚委托其代理律师方超波继续向江西高院申请国家赔偿。

黄志坚诉称,其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即被作为死刑犯长期戴脚镣重点监管,饱受折磨,精神受到严重打击,提出100万元精神抚慰金合情合理。此外,南昌中院以公安机关扣押车辆后未随案移送至法院等理由拒绝赔偿车辆损失,这是办案部门内部协调问题,拒绝赔偿于法无据。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网友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b2bwh.com/artinfo/36205.html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