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集中销毁涉案物品活动开展监督,指派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公益诉讼检察官全程参与。
这次联合行动销毁的涉案物品是经本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生效的2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案件的涉案财物,涉及汾酒、茅台、国窖、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假冒白酒,共计400余箱,涉案金额75万余元。
涉案物品经侦查机关扣押后及时封存、入库,在销毁当日集中解封,在垃圾处理场采用碾碎方式集中销毁,这既是对违法者的震慑,也是对国家民生安全的保障,更展现了朔城区党委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形成办案、监督合力,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业化水平和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