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运河宿迁港城管中队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外勤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家族传染病史;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外勤人员
招聘人数:4名(男性)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1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6年8月后)身高不低于1.68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3.主要从事户外城市管理工作,能适应不定时加班工作需要;
4.退伍军人,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上传至邮箱(见原文),压缩包按“运河宿迁港城管中队外勤岗+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
1.报名地址:现场报名(洪泽湖路便民方舟一号楼206室)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1月20日。
3.需提供资料:1.应聘登记表(附件中下载);2.身份证原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一份;4.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一份;5.近期免冠2寸彩照。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100分;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2.面试 :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公示和录用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通知到岗,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实际聘用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根据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根据用工需求可调整岗位,实行一年一聘,与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含壹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薪资架构为:基本工资(3500元/月)、考核工资(全额500元/月),包含五险。工作满一年发放年终奖。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运河宿迁港城管中队共同负责解释。